【活動主辦】本科生院、研究生院
【活動承辦】公共管理學院、公共管理學院團委、學生會、研究生會
【比賽時間】2026年5月下旬(暫定)
【比賽地點】九里校區(qū)
一、競賽目標:
“公共管理案例大賽”旨在引導學生關注公共管理實際問題,積極投身公共管理實踐,提高其運用相關理論和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,在中國特色的領域、方向,立足解決重大理論、實踐問題,通過“講好中國故事、寫好中國案例”,挖掘新材料、發(fā)現(xiàn)新問題、提出新觀點、構建新理論,以研促教、以研促學,推動科教融合。
二、競賽要求:
1.每位學生只能參與一個參賽作品,每件參賽作品的指導老師為1位、參賽學生數(shù)3-5人,指導老師參與指導參賽作品不超過2個項目。在復賽、決賽階段的現(xiàn)場問辯環(huán)節(jié),每隊僅可派3人上場比賽。
2.所有作品必須為在校大學生的原創(chuàng)作品,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(chǎn)權。如發(fā)現(xiàn)作品有任何造假、剽竊等問題,一經(jīng)查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或撤銷獎項,并通報。
三、參賽對象:
西南交通大學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。
四、參賽內容:
公共管理案例大賽分為初賽、復賽、決賽三個比賽賽段。參賽選手以團隊為單位,在選題范圍內,自主確定案例,通過實地調研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資料,進行案例撰寫和分析,形成完整的案例及分析報告。參賽隊伍須針對案例情境,結合公共管理相關理論,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創(chuàng)新性的政策建議或解決方案。
五、評比方法:
本次大賽分為初賽、復賽、決賽三個階段。
1.初賽階段
參賽隊伍在選題范圍內自主確定案例,通過實地調研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資料,進行案例撰寫和分析,形成完整的案例正文和分析報告。參賽隊伍須針對案例情境,結合公共管理相關理論,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創(chuàng)新性的政策建議或解決方案。
初賽采取匿名評審的形式。評委將根據(jù)參賽隊伍提交的案例正文及分析報告進行匿名評審,評選出入圍大賽復賽階段的8支隊伍及案例。
2.復賽階段
復賽包含文本評審和現(xiàn)場比賽兩部分。其中,文本評審采取匿名評審的形式。現(xiàn)場比賽分成2組進行:
8支隊伍隨機分成2組進行一對一的現(xiàn)場對決。對決形式為兩支隊伍現(xiàn)場陳述各自在初賽提交的案例正文及分析報告,并根據(jù)對方質疑進行論辯,最后依次回答評委提問。比賽成績由入圍隊伍的文本得分和現(xiàn)場得分加權加總組成,每個小組內排名第一的隊伍晉級決賽。
3.決賽階段
進入決賽階段的兩支參賽隊伍,根據(jù)組委會提供的同一案例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完成案例分析,并進行現(xiàn)場展示和問辯。評委對每支隊伍的案例分析水平和現(xiàn)場問辯表現(xiàn)分別進行打分,兩者加權加總后確定最終名次及獎項歸屬。
五、選題范圍:
參賽隊伍應緊密圍繞我國當前公共管理、公共政策領域面臨的重大或熱點問題。案例主題,圍繞政府主導、多方參與、公共利益與公共價值、政府管理中當前重大現(xiàn)實問題、面臨的治理與決策困境等。
選題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題:數(shù)字治理;數(shù)字政府建設;公共數(shù)據(jù)資源治理;智慧城市;政府管理創(chuàng)新;政府職能轉變;地方治理創(chuàng)新;城市和社區(qū)治理問題;公共與非營利組織管理;政治、經(jīng)濟、社會、文化、生態(tài)等領域的政策議題;運用現(xiàn)代技術手段和方法改進公共治理等
六、其他要求
(1)案例正文要求
案例正文一般應包括:標題、案例摘要、引言、正文、結束語、附錄等部分。案例正文總字數(shù)10000-15000字。
案例一定要基于真實事件。案例正文要對事件進行完整描述,要突出真實性、代表性和沖突性,要有核心人物或決策者,推出關鍵事件,引出爭議點。通過陳述令核心人物或決策者感到迷惑或難以決斷的事情,展現(xiàn)事件發(fā)展或決策的制約因素和困境。
(2)案例分析要求
參賽案例須提供分析報告,分析報告置于案例正文之后,另起一頁,存于同一文件名之中。案例分析報告總字數(shù)5000-10000字。分析報告要運用公共管理有關理論和方法,分析相關背景和決策要素,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創(chuàng)新性的解決思路或方案。
(3)實地調研
鼓勵參賽團隊圍繞選題進行實地調研,通過調查訪談,系統(tǒng)地收集一手資料,詳細了解有關事件的發(fā)展過程、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執(zhí)行情況,剖析案例涉及的相關主體及利益訴求,為案例正文和分析報告撰寫奠定基礎。
(4)為保證參賽質量,杜絕抄襲剽竊,參賽案例正文和分析報告置于同一文檔內在“中國CNKI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(tǒng)”中檢測,參賽案例的文本重復率不得超過20%(去除引用部分后),以組委會的檢測結果為準。
(5)評分標準見附件。
公共管理學院
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